长沙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2号(总第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长沙市审计局自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5月12日,对长沙市公共停车场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调查共涉及公共停车场771个,车位数179835个,另有主干道临时路内停车泊位404个(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底)。2012年至2016年,市财政共安排公共停车场建设、运行经费2907.4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发现,我市公共停车场近年来数量有一定程度增长,在解决停车需求、完善城市交通体系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局部城区停车难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各相关单位为促进我市公共停车场规范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停车场整体收费价格较为合理。审计发现在管理体制机制、公共停车场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共停车场监管缺乏科学有效的顶层设计。至审计时止,我市暂未建立统一的公共停车场基本信息平台,各单位掌握的公共停车场数据均不能覆盖全市所有的公共停车场。
2、二环线桥下空间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各区在明确二环线桥下空间具体管理责任时,未按归口城管局统一管理的要求进行落实。
(二)公共停车场规划、审批和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公共停车场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长沙先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长沙西中心(交通枢纽)停车场、洋湖湿地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洋湖湿地公园南广场、牛广场两个公共停车场均未按规定在交警部门办理停车场备案手续。
2、部分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难以落实。至审计时止,市交通投负责建设的58个公共停车场有19个因项目选址与规划不一致等原因无法办理后续手续。
3、滨江渔人码头停车场被改作他用。2016年3月,长沙先导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渔人码头停车场租赁给该公司改作他用。
(三)国有公共停车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和引资建设不规范。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办事处在望城坡西二环桥下停车场引资建设中未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停车场投资及经营权受让方;雨花区高桥街道办事处在赤新立交桥下停车场引资建设中未与承包方正式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也未核实承包方对桥下场地进行改造建设的投资金额;芙蓉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将东二环桥下停车场承包给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经营,未经集体决策和公开招投标。
2、对外出租停车场未签订合同。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管理的二环线桥下新中路立交桥东至猴子石大桥东公共停车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仍由原承租方继续经营,未与其续签租赁合同,且租金维持原标准不变。
3、湖南巴士违反合同规定,将芙蓉路立交桥西侧桥下公交车停车场交由社会人员对外停车收费。
4、部分公共停车场被占用,造成国有资源流失。南二环浦沅立交桥由北往南匝道桥下空间有66个停车位的停车场被某物业公司无偿占用收费;岳麓区政府管理的桐梓坡路北侧西二环桥下有70个车位的停车场被社会人员无偿占用收费;岳麓区长宁路立交桥下西侧有54个停车位的停车场被某民营企业无偿占用收费。
(四)其他问题
政府大院停车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内五区政府大院现有停车位共3811个,内部工作人员及公务用车停车车位需求约4886个,在不考虑外来办事车辆的情况下,停车泊位缺口为1075个。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长沙市审计局已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审计发现的相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被审计单位按审计机关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已取得初步成效,长沙市审计局将动态跟踪后续整改工作及落实情况。